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比如说你问姑娘冷不冷然后姑娘点头的时候,你脱下她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然后说:我也很冷。
他说:这电话一般我会回电,难得打开的,今天正好开机。你最近忙什么呢?
我们忙说正是此地,那家伙四下打量一下说:改车的地方应该也有洗车吧?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话刚说完,只觉得旁边一阵凉风,一部白色的车贴着我的腿呼啸过去,老夏一躲,差点撞路沿上,好不容易控制好车,大声对我说:这桑塔那巨牛×。
我没理会,把车发了起来,结果校警一步上前,把钥匙拧了下来,说:钥匙在门卫间,你出去的时候拿吧。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在此半年那些老家伙所说的东西里我只听进去一个知识,并且以后受用无穷,逢人就说,以显示自己研究问题独到的一面,那就是:鲁迅哪里穷啊,他一个月稿费相当当时一个工人几年的工资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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