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爱边做
第二笔生意是一部桑塔那,车主专程从南京赶过来,听说这里可以改车,兴奋得不得了,说:你看我这车能改成什么样子。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投到一个刊物上,不仅发表了,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最后在我们的百般解说下他终于放弃了要把桑塔那改成法拉利模样的念头,因为我朋友说:行,没问题,就是先得削扁你的车头,然后割了你的车顶,割掉两个分米,然后放低避震一个分米,车身得砸了重新做,尾巴太长得割了,也就是三十四万吧,如果要改的话就在这纸上签个字吧。
假如对方说冷,此人必定反应巨大,激情四溢地紧紧将姑娘搂住,抓住机会揩油不止;而衣冠禽兽型则会脱下一件衣服,慢慢帮人披上,然后再做身体接触。
结果是老夏接过阿超给的SHOEI的头盔,和那家伙飙车,而胜利的过程是,那家伙起步想玩个翘头,好让老夏大开眼界,结果没有热胎,侧滑出去被车压到腿,送医院急救,躺了一个多月。老夏因为怕熄火,所以慢慢起步,却得到五百块钱。当天当场的一共三个车队,阿超那个叫急速车队,还有一个叫超速车队,另一个叫极速车队。而这个地方一共有六个车队,还有三个分别是神速车队,速男车队,超极速车队。事实真相是,这帮都是没文化的流氓,这点从他们取的车队的名字可以看出。这帮流氓本来忙着打架跳舞,后来不知怎么喜欢上飙车,于是帮派变成车队,买车飙车,赢钱改车,改车再飙车,直到一天遇见绞肉机为止。-
这天晚上我就订了一张去北京的机票,首都机场打了个车就到北京饭店,到了前台我发现这是一个五星级的宾馆,然后我问服务员:麻烦你帮我查一下一个叫张一凡的人。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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