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过一种特别的生活,到每天基本上只思考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今天的晚饭到什么地方去吃比较好一点。基本上我不会吃出朝阳区。因为一些原因,我只能打车去吃饭,所以极有可能来回车钱比饭钱多。但是这是一顿极其重要的饭,因为我突然发现最近我一天只吃一顿饭。
一个月以后,老夏的技术突飞猛进,已经可以在人群里穿梭自如。同时我开始第一次坐他的车。那次爬上车以后我发现后座非常之高,当时我还略有赞叹说视野很好,然后老夏要我抱紧他,免得他到时停车捡人,于是我抱紧油箱。之后老夏挂入一挡,我感觉车子轻轻一震,还问老夏这样的情况是否正常。
后来我将我出的许多文字作点修改以后出版,销量出奇的好,此时一凡已经是国内知名的星,要见他还得打电话给他经济人,通常的答案是一凡正在忙,过会儿他会转告。后来我打过多次,结果全是这样,终于明白原来一凡的经济人的作用就是在一凡的电话里喊: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忙,请稍后再拨。
到了上海以后我们终于体会到有钱的好处,租有空调的公寓,出入各种酒吧,看国际车展,并自豪地指着一部RX-7说:我能买它一个尾翼。与此同时我们对钱的欲望逐渐膨胀,一凡指着一部奥迪TT的跑车自言自语:这车真胖,像个马桶似的。
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是因为他们脱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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