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关于书名为什么叫这个我也不知道,书名就像人名一样,只要听着顺耳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有意义或者代表什么,就好比如果《三重门》叫《挪威的森林》,《挪威的森林》叫《巴黎圣母院》,《巴黎圣母院》叫《三重门》,那自然也会有人觉得不错并展开丰富联想。所以,书名没有意义。-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后来这个剧依然继续下去,大家拍电视像拍皮球似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完成了二十集,然后大家放大假,各自分到十万块钱回上海。
一个月后这铺子倒闭,我从里面抽身而出,一个朋友继续将此铺子开成汽车美容店,而那些改装件能退的退,不能退的就廉价卖给车队。
这些事情终于引起学校注意,经过一个礼拜的调查,将正卧床不起的老夏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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