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站在这里,孤单地,像黑夜一缕微光,不在乎谁看到我发亮
他说:这有几辆两冲程的TZM,雅马哈的,一百五十CC,比这车还小点。
我说:搞不出来,我的驾照都还扣在里面呢。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生活中有过多的沉重,终于有一天,能和她一起无拘无束地疾驰在无人的地方,真是备感轻松和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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