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而老夏没有目睹这样的惨状,认为大不了就是被车撞死,而自己正在年轻的时候,所谓烈火青春,就是这样的。
我们忙说正是此地,那家伙四下打量一下说:改车的地方应该也有洗车吧?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种很强烈的夏天的气息,并且很为之陶醉,觉得一切是如此美好,比如明天有堂体育课,一个礼拜以后秋游,三周后球赛,都能让人兴奋,不同于现在,如果现在有人送我一辆通用别克,我还会挥挥手对他说:这车你自己留着买菜时候用吧。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看到一个广告,叫时间改变一切,惟有雷达表,马上去买了一个雷达表,后来发现蚊子增多,后悔不如买个雷达杀虫剂。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看到一个广告,叫时间改变一切,惟有雷达表,马上去买了一个雷达表,后来发现蚊子增多,后悔不如买个雷达杀虫剂。
我们忙说正是此地,那家伙四下打量一下说:改车的地方应该也有洗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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